中华人民共和国

行政区划 主要城市 教育 参阅 链接

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。位于亚洲东部、太平洋西岸的国家首都北京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,是世界上面积第三或第四大的国家,与周边14个国家接壤人口超过13亿,约占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,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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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区划

中国人民共和国划分为23个、4个直辖市、5个自治区、2个特别行政区

河北(冀)、山西(晋)、辽宁(辽)、吉林(吉)、黑龙江(黑)、江苏(苏)、浙江(浙)、安徽(皖)、福建(闽)、江西(赣)、山东(鲁)、河南(豫)、湖北(鄂)、湖南(湘)、广东(粤)、海南(琼)、台湾(台)、四川(川、蜀)、贵州(黔、贵)、云南(滇、云)、陕西(陕、秦)、甘肃(甘、陇)、青海(青)

直辖市

北京市(京)、天津市(津)、上海市(沪)、重庆市(渝)

自治区

内蒙古自治区(蒙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(桂)、西藏自治区(藏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宁)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(新)

特别行政区

香港特别行政区(港)、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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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城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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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

参见:中国教育中国高等教育

中国教育组成通常为小学6年,初级中学3年,高级中学3年,以及高等教育4年。其中小学6年和初中3年合起来定为九年制义务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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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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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接

中华人民共和国 (2009-12-11 23:02:42由192编辑)